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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joita970233 on Jan 10, 2024 21:55:49 GMT -7
通常,优惠券出售给自然人,因此企业家有义务在收银机上登记此类销售,除非他或她获得豁免登记。如果销售涉及单一用途优惠券 ( ),则应在销售当天开具收据。然而,对于多用途优惠券( ),在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之日或在优惠券有效期届满时。税务机关在 年 月 日发布的第 -号示范性决定中确认了这一点。这里值得强调的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在如果为在下一个报告期间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供应收取付款,则需根据增值税法的规定使用收银机进行登记。 纳税人可以考虑收到付款的日期作为收入创造日期。这意味着,对于单一用途优惠券(其销售记录在收银机上),企业家可以在收 印度尼西亚电话号码数据 款当天确认收入。 优惠券销售 – _ 中的标记 立法者规定企业家、活跃增值税纳税人有义务在 _ 中标记选定的交易。其中包括一些与销售优惠券相关的交易。 _ 中的指定 描述 _ 企业家代表自己制作的单一用途凭证的转让。 例子 企业家交付的货物按 % 的税率征税。他决定开始销售单一用途优惠券。这样的交易将被标记在。 向根据第 条发放凭证的企业家交付一次性凭服务。 节 增值税法第 条。这意味着,如果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不是代表自己发行单一用途凭证的企业家,则该供应商或服务提供商分别被视为提供了该凭证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 ,致发放此优惠券的企业家。这个定义相当复杂,下面的例子说明了这一点。 例子 企业家 与 公司合作, 公司为 公司提供服务, 公司通过 凭证支付服务费用。在这种情况下: - 公司转让凭证 - 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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